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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422 号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2月16日,你公司对外披露《关于预计2020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你公司拟通过关联方福建易安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特公司”)代理经销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生产的复合材料建筑模板,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约占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的83%。易安特公司是海源新材料的参股公司,海源新材料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45%。同日,你公司财务总监张发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张发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你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你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杨宁2019年8月15 日辞职,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李良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补充说明易安特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营销团队情况、易安特公司对你公司其他产品的代理经销情况等。
2、补充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
3、结合上述分析以及海源新材料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的前期销售模式,补充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关联方进行代理经销的原因、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4、补充说明你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具体原因,财务总监辞职对你公司2019年年报编制以及审计工作的影响,你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你公司如何确保财务内控的有效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平稳运行。
5、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2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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