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物业A
股票代码:0000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涉及义务的能力。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待《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方能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6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物业、上市公 指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目标公司
深投控、转让方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方
中国东方、信息披 指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方
露义务人、受让方
标的股份 指 转让方所持有的深物业34,970,000.00股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及
相关权益,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87%
本次协议转让 指 转让方拟向中国东方转让所持有的目标公司34,970,000.00股人民
币普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87%
交割完成 指 中登公司完成有关标的股份由转让方证券账户过户登记至中国东
方证券账户的变更登记手续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 吴跃
注册资本 6824278.632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4543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期限 1999年10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
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
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
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通讯方式 010-66506688
财政部出资比例79.5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比例8.44%、
股东情况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5.64%、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40%、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2%
实际控制人 财政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东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曾用名 性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位
别 或者地区居留权
吴跃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执行董事、董事长
邓智毅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执行董事、总裁
邵诗利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非执行董事
辛学东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非执行董事
林雅献 无 女 中国 北京 否 非执行董事
陈威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非执行董事
邱东 无 男 中国 大连 否 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建忠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股东监事
耿建云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外部监事
王向东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熊丘谷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徐勇力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张向东 无 男 中国 北京 否 总裁助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东方持有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营业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1 东兴证券股份 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保险兼业代理。
有限公司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齿轮箱、变速箱、船用推进装置产品及部件、公路车桥及非公路车
杭州前进齿轮 桥、离合器、联轴节、传动机器产品及其零部件、电机、粉末冶金
2 箱集团股份有 件、精密齿轮、船舶设备的制造加工、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限公司 柴油机的销售,润滑油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经
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山东如意毛纺 纺织品、服装和服饰的设计、生产、销售;纺织机械及配件、纺织原
3 服装集团股份 料及辅料等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纺织服装
有限公司 技术的研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化学原料,有机合成化学原料,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含危险化工
产品生产及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工产品销售,其许可范围及有效期
以许可证为准)及进出口贸易,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气维修,电线电
4 宜宾天原集团 缆,建材,三级土建工程,化工防腐,化工机械制造安装,电气仪表安装
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需许可证的限取得许可的分公司经营);生产医用氧(有效期限
以许可证为准);香精香料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电力业务(按
许可证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9年6月16日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深投控与中国东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中国东方转让其持有的深物业34,970,000.00股股份(占深物业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87%),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为中国东方为向深投控转让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70.09%股权,实现存量资产的增值收益,深投控以其持有的部分深物业股份作为对价的一部分支付给中国东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是否在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置深物业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持股 变动前 本次增加 变动后
公司
中国 股数 股比 股数 股比 股数 股比
东方 0 0% 34,970,000.00 5.87% 34,970,000.00 5.8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9年12月13日,深投控与中国东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深投控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国东方转让其持有的深物业 34,97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深物业股份总额的 5.87%)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9,908,400.00元,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9.72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东方持有深物业5.87%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健
受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吴跃
(二)股份转让的股份种类、数额、比例、性质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为深投控持有的深物业34,970,000.00股A股普通股,占深物业股份总数的5.87%,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性质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股份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9,908,400.00元,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72元,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前1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以及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中孰高者,且该转让价格不低于深物业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系深投控购买中国东方持有的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70.09%股权,深投控以其持有的部分深物业股份作为对价的一部分支付给中国东方。因此,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现金支付,涉及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双方约定深投控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国东方和深投控应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交割手续。
(四)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
除非另有约定,深投控及深物业A应自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标的股份交割,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在中登公司完成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深投控和中国东方应提供必要材料配合完成标的股份交割手续。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
(六)协议的生效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起成立,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深投控就《股权转让协议》《房产抵付股权转让款协议》和本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受让股权及以股票及房产抵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相关事宜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获批。
2.中国东方就《股权转让协议》《房产抵付股权转让款协议》和本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转让股权及以股票及房产抵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相关事宜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获批。
3.深投控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标的股份抵付《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部分股权转让款获得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非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深物业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4、其他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吴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吴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深物业A 股票代码 000011
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人名称 有限公司 住所 内大街410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是□
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34,970,000.00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5.87%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12个月内继 备注:尚未明确计划。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吴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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