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向控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24200万元。根据公司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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