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19-11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根据董事长肖行亦的要求于2019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行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先生推荐萧行杰先生、公司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推荐盛家方先生、闵耀功先生出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萧行杰先生、盛家方先生、闵耀功先生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先生推荐周虎城先生、公司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推荐陈实强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虎城先生、陈实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肖行亦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月(含税),按季度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薪酬,其薪酬按照其兼任公司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 54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合并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了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本公司(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的企业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与适当披露,满足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合并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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