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9-075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在宁波南苑环球酒店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7人,其中刘茹芬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洪立峰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舒国平、胡松松、丁元耀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建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陆华裕董事长、洪立峰监事长、罗孟波行长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产品管理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刘建光监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舒国平先生,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舒国平先生1988参加工作,历任宁波市财政局宁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所长;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负责人;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2013年至今任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6年8月至今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2018年至今任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外部监事。
舒国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松松先生,1981年1月出生,法律硕士,三级律师。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律协金融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胡松松先生2002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奥克斯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宁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庭)书记员;宁波江东鑫邦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2014年1月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创始高级合伙人、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年8月至今任宁波市律协金融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10月至今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外部监事。
胡松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元耀先生,1965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丁元耀先生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大学讲师、宁波大学讲师、副教授;2003年至今任宁波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教授、数量经济学和金融学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和金融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期间于1999-2000年在加拿大Simon Fraser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2013年在澳大利亚Adelaide大学做访问学者,2019-2020年初在英国Southampton大学做访问学者。
丁元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建光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刘建光先生1995年10月至2007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企业华融大厦办公室工作;2007年7月至2017年9月在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工作;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任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股东监事。
刘建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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