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将其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至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资管”),华金资管向项目公司支付转让价款。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将其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至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资管”),华金资管向项目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本次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期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不超过55亿元应收账款。
    
    2、融资金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可循环使用。
    
    3、融资成本:不超过8.4%/年(含本数)。
    
    4、融资期限: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本数)。
    
    5、增信措施:公司承担相应的回购义务。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通过珠海金控间接持有华金资管100%的股份。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担任珠海金控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谢伟先生担任珠海金控董事、总经理。
    
    因此,华金资管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融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正银。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41层01室。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19,362万元,净资产62,09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4,938万元,净利润944万元。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金控持有华金资管100%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过程的相关定价充分参照了行业相关融资的平均收费水平,相关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并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本次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转让、签订相关协议及文件、提供增信及到期回购等相关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具体交易内容以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内容为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2、本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发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