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2019年新增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增联营公司、合营公司
●为满足 2019 年度公司新拓展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拟为 2019年新增联营合营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41亿元的担保额度。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2019-047)
为满足2019年度新拓展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2019年新增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2019年新增房地产项目联营、合营公司提供合计为人
民币41亿元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持股
比例为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新增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及担保额度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预计担保金额
1 沈阳中东港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00.00
2 天津瑞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3 广州市增城区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0
合计 410,000.00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上述新增担保构成2019年度担保计划中的一部分。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新增联营、合营公司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2019年新增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止2019月12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13.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12.69%,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3.64亿元。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名称 法人 经营范围 注册地点 注册资本 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号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沈阳中东港商业地 孙煜 房地产开 辽宁省沈阳市 110,000 184,558.71 5,404.19 0.26 -292.68
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
2 天津瑞骏房地产开 刘涵 房地产开 天津市 33,700 35,126.54 33,699.95 0 -0.05
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与经营
广州市增城区越华 自有房地
3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高华 产经营活 广东省广州市 5,000 73,034.27 4,984.60 0 -4.34
司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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