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8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请求判定《结构性存款存单质押合同》无效,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仪电气”)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其中: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科技”)以结构性存款为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赛科技”)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申请的43,240.00万元(共9笔业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系违规担保,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公司亦未予以追认。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华仪科技于2019年12月12日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原告 被告 受理法院 受理文号 受理时间
华仪电气、 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司、厦门 福建省福州 (2019)闽01民 2019.12.12
华仪科技 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市中级人民 初3004号
分行 法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原告方:华仪电气、华仪科技
2、被告方:伊赛科技、厦门国际
3、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原告华仪科技与被告厦门国际双方于2018年11月28日签订《结构性存款存单质押合同》无效;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质押解除手续;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4、事实与理由:
2018年11月25日,被告伊赛科技与被告厦门国际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约定被告厦门国际向被告伊赛科技授信5亿元整人民币。此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10日,由原告华仪科技以其在厦门国际处的存款与孳息为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并签订了《质押合同》。
原告华仪电气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原告华仪科技作为原告华仪电气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当经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但原告华仪科技上述结构性存款提供的质押担保并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也未进行公告,系违规担保。被告福州分行作为一家专业性的金融机构,明知原告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仍然签订质押合同,主观上属于恶意。该违规担保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质押行为无效,对应的质押合同也应为无效。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华仪科技于2019年12月12日对被告提起诉讼。
三、案件进程情况
目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对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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