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9-04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下午15:00~2019年1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二期五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谭文鋕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5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4,614,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9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50,072,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981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数量4,542,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3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1 关于续聘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2 关于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提案3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4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提案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股数/票数 占比注1 结果
提案1 753,453,397 99.8461% 1,161,342 0.1539% 0 0.00% 通过
提案2 753,457,797 99.8467% 1,156,942 0.1533% 0 0.00% 通过
提案3 751,724,587 99.6170% 2,890,152 0.3830% 0 0.00% 通过
提案4 753,311,792 99.8273% 1,302,947 0.1727% 0 0.00% 通过注2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2:通过,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序号 注4
股数/票数 占比注3 股数/票数 占比注3 股数/票数 占比注3 结果
提案1 4,339,765 78.8889% 1,161,342 21.1111% 0 0.00% 通过
提案2 4,344,165 78.9689% 1,156,942 21.0311% 0 0.00% 通过
提案3 2,610,955 47.4624% 2,890,152 52.5376% 0 0.00% 通过
提案4 4,198,160 76.3148% 1,302,947 23.6852% 0 0.00% 通过
注3: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4:同总体表决结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利国、万威世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3、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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