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2020年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相关材料,并结合国内上市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整体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能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的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是根据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制定的,津贴方案合理。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结合国内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整体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制定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制定的。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薪酬方案比较切实、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本页无正文,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杨先明 龙小海 陈旭东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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