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206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
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通知,获悉阮鸿献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协商,阮鸿献先生原在红塔证券共计有3笔质押融资,合计质押股份3,278万股,鉴于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红塔证券在原质押业务条件下给予阮鸿献先生更优惠融资条件,故通过置换的方式进行调整,业务共分3笔交易,将在2019年11月至12月内完成,整体完成置换后不会增加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比例。
2019年11月26日进行了第一笔质押业务,详见2019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6)。2019年11月27日进行第一笔股票质押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详见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8)。
2019年12月3日进行了第二笔质押业务,详见2019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2)。2019年12月4日进行第二笔股票质押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详见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3)。
2019年12月9日进行了第三笔质押业务,详见2019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4)。本笔解质押业务将分两次进行,该笔业务第一次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已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详见2019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5)。2019年12月11日进行第二次解质押业务,本次质押解除后,阮鸿献先生原在红塔证券的质押全部置换完成,未增加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比例。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股东 第一大 质押 质押开始 押占其
名称 股东及 股数 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所持股 用途
一致行 (万股) 份比例
动人
阮鸿献 是 873 2018-3-7 2020-3-6 红塔证券 4.83% 置换前期股票质押
融资
上述质押业务,公司已于2018年3月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进行披露。
2019年12月4日,阮鸿献先生对2018年3月9所办理873万股股票质押融资进行部分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业务,解除质押645万股,剩余质押股数228万股。详见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3),部分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是否为 本次质
股东 第一大 质押 质押开始 押占其
名称 股东及 股数 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所持股 用途
一致行 (万股) 份比例
动人
阮鸿献 是 228 2018-3-7 2020-3-6 红塔证券 1.26% 置换前期股票质押
融资
2、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阮鸿献先生与红塔证券协商对上述228万股股票质押融资进行全部提前还款解除质押。该笔质押业务质押股数228万股,本次全部解除质押。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阮鸿献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80,921,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本次质押业务解除前,阮鸿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8,5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3.43%;因本次提前还款解除质押,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剩余其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76,2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17%,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13.44%。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0,921,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先生共质押股份76,2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17%,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13.44%。
阮鸿献先生目前仍在履行的所有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104,631,090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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