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12月5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王运丹、王怀明、汪先纯、李铁证、聂毅涛、黎圣波、寿如锋回避表决。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王运丹、王怀明、汪先纯、李铁证、聂毅涛、黎圣波、寿如锋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香港财资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王运丹、王怀明、汪先纯、李铁证、聂毅涛、黎圣波、寿如锋7名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香港财资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日本筑波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日本筑波光伏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110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7.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3年。项目公司所持有资产抵押不超过106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6.89亿元),电费权质押每年不超过16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04亿元)。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日本筑波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268号34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2019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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