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转让股权的交易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刚 居学成 朱鉴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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