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顺利办 公告编号:2019-074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15:00至2019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8号宝盛广场C座1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5)主持人:董事长彭聪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316,704,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41.3561%。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280,083,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36.57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620,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5,799,353股的4.782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杰利、沈旭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彭聪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彭聪、百达永信投资有限公司、智尚田均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086,1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反对260,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28%;反对260,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465,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4%;反对239,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28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6%;反对239,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杰利、沈旭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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