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影响,并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欧阳建国 陈思平 虞熙春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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