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11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60号”文《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97,971股。本次发行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每股45.68元。截止2016年4月27日,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85,695股,募集资金总额1,771,730,547.60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800,10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930,440.9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7-00009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 40,000.00
2 新产品研发投入 8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合计 18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进度
号 投入总额 投入金额
1 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 40,000.00 34,744.21 86.86%
2 新产品研发投入 80,000.00 83,804.53 104.76%
3 补充流动资金 54,293.04 55,115.79 101.52%
合计 174,293.04 173,664.53
注1: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投入总额系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整;
注 2:新产品研发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多于承诺投入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本次拟延期投产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该项目由百克生物组织实施,拟建设鼻喷减毒流感疫苗、新型狂犬疫苗、新型百白破联合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2018年投产。
经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延期的议案》,受药品生产批件以及研发及新药技术审评等原因,公司将项目中的鼻喷减毒流感疫苗的投产时间延期至2019年9月,新型狂犬病疫苗的投产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新型百白破联合疫苗的投产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截至2019年11月30日,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中鼻喷减毒流感疫苗已经完成了生产注册以及GMP认证现场检查等工作。
鉴于鼻喷减毒流感疫苗生产批件正处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阶段,同时考虑到世界卫生组织流感疫苗毒株发放时间和流感疫苗季节性销售的特点,公司决定将项目中鼻喷减毒流感疫苗投产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新型狂犬病疫苗和新型百白破联合疫苗预计投产时间无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产品的延期投产,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项目部分产品延期投产未改变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主要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审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产品的延期投产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公司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部分产品的延期投产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项目部分产品延期投产未改变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主要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公司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I期项目”部分产品的延期投产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项目部分产品延期投产未改变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主要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延期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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