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19-046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有《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相应修订方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司合并;
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者股权激励;
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购其股份;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进行: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方式进行。
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二)要约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他方式。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决议。
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的,应当在 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年,任期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届满可连选连任。
故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零九条 增加一款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
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公司控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公司控股股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 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
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担任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自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之日起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