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9-09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6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9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53,192,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700,260,678股)的1.97%。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袁仲雪、延万华、王建业、张必书、宋军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2019-09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玉岱先生提名袁仲雪先生、刘燕华女士、王建业先生、宋军先生、袁嵩先生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张必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玉岱先生提名许春华女士、刘树国先生、董华女士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9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第二项至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袁仲雪: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常委,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纺织谷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青大产学研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高级副会长,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山东省橡胶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岛普元栋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青岛煜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袁仲雪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897,906股,由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00,775股,袁仲雪先生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共计91,998,681股。袁仲雪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必书: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曾任职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2004年10月加入新华联集团,先后任新华联伟鸿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佳远钴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华联集团财务总监、投资事业部总监,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华联集团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首席会计师、化工与轮胎事业部总裁,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岳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华联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必书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燕华: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顾问,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赛轮(越南)有限公司董事长,赛轮金宇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赛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ACTR COMPANY LIMITED董事长。
刘燕华女士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王建业: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三角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裁,赛轮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执行副总裁(常务),赛轮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经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常务),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常务),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青岛赛轮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建业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宋军: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山东英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证券部经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赛轮有限公司董事,赛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总裁,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福锐特橡胶国际公司董事,山东赛亚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赛轮国际轮胎有限公司董事,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赛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董事。
宋军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4,504,982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袁嵩: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美国西门子医疗集团分子影像公司实习工程师、高级科学家、资深科学家,创芯卓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采购中心总经理、销售中心常务副总经理。
袁嵩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5,750,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春华:女,194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
曾任化工部北京橡胶研究设计院研究室主任、科研处长,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副院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化工学会橡塑绿色制造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春华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树国: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任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材料会计,青岛四方川崎车辆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树国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董华: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现任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管理学会理事,青岛市工商联民营经济研究院特聘专家。
董华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等八部委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