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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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特述别或提重示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鼎阔”)股东决定,公司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鼎阔”。吸收合并完成后,“杭州鼎阔”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承继。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如下:
    
    1、申报债权需提供的材料:
    
    (1)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债权人现场申报的,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查。
    
    2、联系方式: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11号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伟忠 柳红梅
    
    电话:0571-88637676
    
    传真:0571-88637000
    
    邮箱:liu.hm@hzhuning.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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