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四川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拟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的《关于收购四川贝尔康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谨慎的事前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收购四川贝尔康部分股权,拓展了公司在四川地区的业务,符合公司“三线一带”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张金鑫 王锦霞 廖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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