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9-063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2月10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71,126,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5人,代表股份72,040,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裁于志强先生,董事、副总裁卢绍宾先生,监事会主席董大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
同意271,087,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1,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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