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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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9-06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3:00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巨力路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23,19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9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23,126,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2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6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5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86,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列席了会议,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杨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18%;
    
    表决结果:杨建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8%;
    
    表决结果:杨建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8%;
    
    表决结果:张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彦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8%;
    
    表决结果:李彦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董国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8%;
    
    表决结果:董国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6选举刘德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8%;
    
    表决结果:刘德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7选举梁建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8%;
    
    表决结果:梁建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该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韩学锐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张亚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08%;
    
    表决结果:张亚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选举张成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23,126,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11%;
    
    表决结果:张成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129,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6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9,9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92%;反对6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3,129,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6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9,9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92%;反对6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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