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津贴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的要求,参照同类上市公司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7.60万元/年(税前)。
1、上述《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促使公司独立董事更加勤勉尽责,坚实履行应尽的义务。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制定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具有积极的意义。强化了对上述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工作津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具有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按《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中的标准执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尹宗成
委 员:宁中伟 委 员:刘志迎
委 员:杨红文 委 员:江海书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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