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董事会在提交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本次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对不断规范公司内控体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董事会在提交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聘请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所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汉国、黄倬桢、涂书田、廖县生、李悦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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