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87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列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以2019年12月10日为本次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3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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