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9-144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蒋国平先生、董事王海彬女士因在关联方担任董事职务,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自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与关联方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博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750.00万元人民币;自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与关联方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物制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100.00万元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至披露日与关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发生金额 联人累计已发 比例(%)
生的交易金额
接受关联方委 海正博锐 10,500.00 1,211.68 1.83
托管理研发项
目 海正生物制药 2,000.00 381.91 0.34
向关联人销售 海正博锐 180.00 - 0.03
产品、商品 海正生物制药 5,300.00 - 0.91
向关联人销售 海正博锐 70.00 14.79 0.01
水电气等其他
公用事业费用 海正生物制药 2,600.00 686.23 0.45
接受关联方提 海正生物制药 5,200.00 1,669.35 1.25
供的劳务
合计 25,850.00 3,963.96 4.82
注:海正博锐于2019年10月不再并表,从2019年10月开始成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注册资本:58928.571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疏港大道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物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研发;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海正博锐42%股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蒋国平先生担任海正博锐副董事长,公司董事王海彬女士担任海正博锐董事兼总经理。海正博锐为公司关联方。
(二)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彬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海正路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药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生产;药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董事王海彬女士担任海正生物制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海正生物制药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因研发项目工作推进具有持续性,海正博锐原在公司开展的研发项目会有部分继续委托公司进行管理直至获得相关药政。
(二)为发挥各自集中采购降低成本的优势,关联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成品系关联方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料药等产品。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水、电、气等日常生产所需的动力能源及园区管理费等公用事业费用。
(四)公司委托海正生物制药生产产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市场交易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的生产、产品销售等业务需要,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对交易事项进行详细约定,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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