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6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年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和内控的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为不高于87.45万元,具体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商议后确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商议确定有关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外部审计机构,公
司认为该事务所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能按时保质完成
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的年报审计要求。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
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遵守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继续聘
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和内控的审计机构,并
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为不高于87.45万元,具体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
商议后确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商议确定有关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3、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合作中,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并有良好的专业水准,其收取的审
计报酬价格公允。认为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决定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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