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京天利 公告编码:2019-087号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14:00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6号楼9层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6日以公告方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邝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14,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3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90,7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2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赔偿责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追偿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14,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钱永耀、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钱永美、天津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黄雅程律师、吴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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