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9-112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收到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4001050,发证日期:2019年9月9日,有效期三年。
安徽美诺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徽美诺华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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