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K10139号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获取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9年8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镇宇
中国·上海 二O一 九年十二月九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10号文《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9,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000.00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3,825,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人民币 776,175,000.00 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536,927.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人民币773,638,073.00元,
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926,146.82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564,219.82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2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9】第ZK1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79,000.00万元投入“购买 2架A320系列飞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序号
1 购买2 架A320系列飞机 790,000,000.00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790,000,000.00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人民币69,306,122.0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金投资项目金额
1 购买2 架A320系列飞机 790,000,000.00 69,306,122.04
合 计 790,000,000.00 69,306,122.04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四、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还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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