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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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19-005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与微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9)01402 号),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已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公司拟聘任陈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陈强先生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陈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建冠盖与中远海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建铭冠与中远海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新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第222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263,100股,并于2019年1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7,367,635元变更为952,630,735元,公司类型由股份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非上市)变更为股份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具体类型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董事会决定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新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议案还需在获得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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