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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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0-00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9 年 10 月 21 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9-042 号等相关公告。
    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9]292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9-048 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准备回复工作,由于本
次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
实、准确与完整,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
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9-049 号公告。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0)、《淮河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1)、《淮河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后公司对上述披露
的问询函回复相关内容做了进一步补充、完善,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
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补
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河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
稿)》。
     2019 年 11 月 22 日、2019 年 12 月 21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先后披
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52、临 2019-054、临 2020-003),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的相关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现场审计、评估、尽调等
核查工作出现一定的延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
重大影响。
     公司、各中介机构及标的公司正积极沟通,在确保人员健康的情况下,将尽
快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依规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
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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