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9-10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9年1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其中用于股权激励的资金总额不低于0.7亿元(含)且不超过1.35亿元(含),用于可转债转股的资金总额不低于0.6亿元(含)且不超过1.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9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0)。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9年5月17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44元/股。
    
    经公司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 披 露 在《证 券 时 报》、《中 国 证 券 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2019年12月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6,25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购买的最高价为40.10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39.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776,930.1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鉴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无法实施,公司拟终止回购股份方案。公司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航光电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