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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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航光电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调整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的情况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授权。因业务规模扩大和回款季节性等原因,预计2019年4季度关联客户销售回款增加,导致日常关联存款金额超出年度预计额。公司拟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授权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
     易类别         关联方       调整前预计发生额     调整后预计发生额
     金 融 服  中航工业集团财   75,000(每日存款最  90,000(每日存款最高
     务       务有限责任公司         高额)                额)
    
    
    二、审议程序
    
    1、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航光电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航光电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夙煌 叶海钢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存款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卫明 孙捷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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