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4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关联董事王建祥先生、姚其胜先生、宋兆庆先生、刘丙江先生、刘君女士、程树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建祥先生、姚其胜先生、宋兆庆先生、刘丙江先生、刘君女士、程树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若有);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王建祥先生、姚其胜先生、宋兆庆先生、刘丙江先生、刘君女士、程树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7099号万信酒店一楼万选厅,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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