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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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于2019年11月30日披露的《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将于2019年12月9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
    
    临时公告
    
    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
    
    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董事会再次审议、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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