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105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0年6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定本次发行62,203,96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为53,132.53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不发生重大变化;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11,019,804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2019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相较2018年持平;假设 2020 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相较 2019年分别持平、上涨10%、上涨20%。
(6)不考虑股权激励、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重组对公司的影响,且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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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测算过程
根据以上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1,101.98 31,101.98 37,322.38
预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 2020年6月30日
假设情形1: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9年持平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088.83 5,088.83 5,088.83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636 0.1636 0.1487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0.1636 0.1636 0.1487
益(元/股)
假设情形2: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增长1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088.83 5,597.71 5,597.71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636 0.1800 0.1636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0.1636 0.1800 0.1636
益(元/股)
假设情形3: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增长2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088.83 6,106.59 6,106.59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636 0.1963 0.1785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0.1636 0.1963 0.1785
益(元/股)
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考虑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长的情况下,若公司业务规模及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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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创新体系的日益完善,包装工业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经济发展
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此背景下,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政策。相关政策明确提出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国包装工业年均增速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速同步,到“十三五”末,包装工业年收入达到2.5万亿元,包装产品贸易出口总额较“十二五”期间增长 20%以上,全球市场占有率不低于 20%;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形成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企业或集团15家以上,上市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大幅增加;在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的同时,着力培育一批世界级包装企业和品牌,形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品牌10个以上,国内知名品牌或著名商标100个以上。
(二)下游行业需求空间巨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主要面向车用润滑油包装行业。近年来,我国润滑油产量呈现稳定波动态势。2013-2014年受宏观经济影响,润滑油产量有所下滑,但2015-2017年有所回升,并于2017年首次超过了 2013 年的最高值;2018 年润滑油产量虽再次出现下滑,产量为 594 万吨,同比下降3.73%,但仍高于2013年水平,为近五年来的第二高值。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华经情报网
润滑油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交通等领域。就各应用领域占比而言,工业用润滑油需求量占比42%,车用润滑油占比58%。主要车用润滑油中柴油机用油占比41%,汽油机用油占比31%,摩托车用油占比9%。车用润滑油用途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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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东兴证券研究所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产运输需求和国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汽车保有量规模得以持续提升,巨大的汽车保有量为车用润滑油提供了巨大的消费市场空间。2018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4,028.00万辆,同比增长10.51%,2014-2018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年化增长率达11.68%,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Wind
(三)公司拥有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坚实基础
瑞杰科技作为现代化的专业塑料包装及制品生产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瑞杰科技已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保证其产品具有较强的质量优势,能够较好满足其客户的质量要求。
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瑞杰科技形成了以壳牌、汉高、康普顿、立邦、美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为核心的优质客户群体。该类客户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市场份额,能够为公司未来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及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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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升级。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其形成并储备了新型包装桶、高刚性材料配方技术及防盗包装技术
等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专利及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证。
四、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塑料包装产品苏州生产基地项目和塑料包装产品天津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多年的经营积累及研发开拓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4、吸引优秀人才,加强管理层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始终把人才战略视为企业长久发展的核心战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吸引、激励和发展体系,最大限度的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人才优势,不断保持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绩目标。
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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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上述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李志聪先生及实际控制人李炳兴、陆杏珍夫妇、李志聪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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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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