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三、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顾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顾亚红女士、程金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高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卞亚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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