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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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征求候选人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儒东先生、徐建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州威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收购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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