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19-151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为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猛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事项的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被担保人三门峡猛狮是公司为实施5GWh高端锂电池生产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三门峡猛狮自身资金不足对项目建设的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三门峡猛狮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三门峡猛狮的经营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抵偿债务的议案》。
鉴于年末临近,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进一步加强催收,公司目前资金紧张;且由于2018年公司发展战略发生调整,部分业务终止,与部分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关系已不再继续,受国家政策调整及相关行业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客户尚存的应收账款催收困难。
为减少债权债务纠纷,降低公司负债总额,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以账面原值金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账面净值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应收账款与债权人商议债权转让及以债权抵偿债务事宜。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债权人商定的抵偿公司及子公司对该等债权人所负债务的债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转让予该等债权人的债权的账面净值。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或子公司与债权人商议并签署相关协议,将公司或子公司部分债权转让予公司或子公司债权人,以抵偿公司或子公司对该等债权人的债务;抵偿价格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全额回收难度较大的债权,可以折价(折价后不得低于账面净值)抵偿;并决定债权抵偿债务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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