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41,876.7258万元。 441,458.5265万元。
第十七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七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441,876.7258万股,均为普通股。 441,458.5265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住所地或者会议通知列明的其他地 为:公司住所地或者会议通知列明的其他地
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登记在册的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登记在册的
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1/2。 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选聘程
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选聘程 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
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负责。 负责。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董事会下设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另行制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定。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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