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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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编号:2019-04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
    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9-013)。
        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鉴证服务,及内部有所调整,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不再聘任立信事务所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事务
    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多年
    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大华事务
    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具有悠久的历史、专业的团队、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
    影响,能满足为公司提供服务所需专业资质和相关要求。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9日
        合伙期限: 2012年2月9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变
    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后,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
        3、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本次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经核查,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事项以及收取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将有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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