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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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31号文核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9亿元(含19亿元)。
2020年2月19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3.60%,品种二未发行。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1日面向合格投资者 网 下 发 行,具 体 认 购 方 法 请 参 见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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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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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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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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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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