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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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101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6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副董事长关焯华先生、董事张惠泉先生、独立董事徐彩堂先生、独立董事田益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孙明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郑海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如本次补选独立董事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郑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郑海英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徐彩堂先生此前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并按规定履职至补选完成,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原独立董事徐彩堂先生将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项目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拟将其持有的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湖公司”)70%股权以及国开东方对丽湖公司享有的部分债权一并转让给杭州晟荣闳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荣闳煜”)。经各方协商,本次丽湖公司70%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为人民币91,700,000元。截止2019 年12月 6日,国开东方对丽湖公司享有债权本金 302,392,365.76 元,利息132,936,067.90元,经各方协商,晟荣闳煜受让前述债权利息,对应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2,936,067.90元。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24,636,067.9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下属项目公司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为转让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止2019年12月6日,公司为丽湖公司、丽湖公司参股公司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丽湖公司参股公司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开发贷融资提供总金额人民币123,205.3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国开东方拟将其持有的丽湖公司70%股权对外转让给杭州晟荣闳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丽湖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担保事项将转为公司对外担保,尚须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转让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为转让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10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附件:郑海英女士简历
    
    郑海英,女,1963年生,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FCCA),现工作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郑海英女士曾经于1988年7月至1994年4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同期在原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1994年4月至1996年4月在香港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M.B.LEE & COLTD)从事审计工作;1996年4月至1999年4月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1999年4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研究财务会计方向。除前述职务,郑海英女士目前还担任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9)、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6262)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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