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涂建华先生、高勇先生、余霄先生、王丙星先生、李杰先生和袁学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提名江积海先生、陈朝辉先生和陈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州威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大型商用发电机组业务的发展,增加公司在大型商用发电机组业务方面的收益,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重要子公司广州威能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广州威能15%的股权。
公司与广州威能少数股东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即广州威能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的整体评估值为人民币131,300万元,共同确认本次广州威能的总估值为人民币130,000万元,则广州威能1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9,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广州威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收购广州威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收购广州威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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