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我们认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根据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王伟先生、杨广虎先生、刘娟女士、郭养团先生、吴妍女士、毛大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俊瑞先生、傅瑜先生、郭亚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修订<经营者年薪暂行规定>的议案》
我们认为:《经营者年薪暂行规定》的修订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同意本次修订《经营者年薪暂行规定》。
独立董事:李铁军 金博 陶克俭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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