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符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逢满 张大林 汪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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