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11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秘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董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汪钟颖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已收到汪钟颖女士的辞职报告并生效。汪钟颖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汪钟颖女士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感谢!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王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等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无异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俊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512-63517560
传真:0512-63552272
邮箱:jun.wang@jsessh.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
邮编:215228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2月6日附件:
个人简历
王俊,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江苏高邮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法学硕士,具有律师资格。
1993年8月-2002年8月任职于浙江科技学院,讲师职称,2002年8月-2016年5月任职于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5月-2019年10月任职于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19年10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19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5年6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俊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要求;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
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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