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指标与公司战略紧密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指导、组织和审核股权激励对象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部、财务部等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考核工作的执行,包括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复核、核算等,并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期间和周期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在每次解除限售安排所对应的规定考核年度,考核周期为每年度考核一次。
六、绩效考评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股权激励计划在2018年-2021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下表所列指标一或指标二的任意一个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各期授予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指标
指标一: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0亿元且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7.8亿元;或2018年度净利润与2019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4.0亿元;或
预留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指标二:以2018年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指标一:2020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指标二:以2018年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且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指标一:2021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2.5亿元;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指标二:以2018年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且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2、个人层面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或流程角色过程中达成的绩效结果。内容包括关键绩效指标(KPI)完成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期内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与周边支持绩效。
2)任职能力:任职能力考核员工在履行工作过程中持续取得高绩效的关键行为,内容包括客户理解力、团队领导力、塑造组织能力、跨部门合作、组织承诺、成就导向、创新能力等。
3)行为态度:行为态度考核员工在思想道德品质、精神面貌的一贯表现,内容包括诚-信守承诺、勤-勤奋好学、创-创新创造、业-专业务实。
3、个人考核结果应用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权益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等级分为S(杰出)、A(优秀)、B+(良好)、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若考核结果等级为B(含B)以上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的,可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当年可解锁数量解锁;考核结果等级为B以下的,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当年对应限制性股票不解锁。
等级 S杰出 A优秀 B+良好 B合格 C待改进 D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0%
七、考核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组织相关部门确定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指标、指标值、考核目标等,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2、一级部门长以上主管通过述职方式进行考核,其他员工通过年度考核电子流进行考核,具体程序见公司相关考核工作通知。
3、人力资源部跟踪汇总考核数据,形成考核报表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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