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19-213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06,000股,占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固集创”、“公司”)股本总额的1.0265%;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10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6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
一、 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78号)核准,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2元,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85,483,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13,983,000股。
(二)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98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3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5,169,4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5,169,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1,00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794%。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深圳市前海睿泽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志明、梁金斌、吴再炎,共计4名股东,其中3名境内自然人股东,1名境内一般法人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股东深圳市前海睿泽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肖志明、梁金斌、吴再炎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并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0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65%;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10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6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名,其中3名境内自然人股东,1名境内一般法人股东。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名称 备注
号 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深圳市前海睿泽壹号投资合伙
1 900,000 900,000 9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2 肖志明 540,000 540,000 540,000
3 梁金斌 396,000 396,000 396,000
4 吴再炎 270,000 270,000 270,000
合计 2,106,000 2,106,000 2,106,000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顶固集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顶固集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顶固集创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顶固集创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顶固集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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